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月4日我部拟对4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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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00035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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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扎鲁特至吉林500千伏配套输变电工程 |
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 |
国家电网公司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1)扩建500千伏向阳变电站,站址位于吉林省白城市。本期建设高压电抗器1组,500千伏出线间隔2个等。 (2)扩建长岭500千伏变电站,站址位于吉林省松原市。本期建设500千伏出线间隔2个等。 (3)新建扎鲁特至向阳两回500千伏输电线路,线路路径全长约148公里,途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兴安盟、吉林省白城市、松原市。 (4)新建扎鲁特至长岭两回500千伏线路,线路长度约214公里,途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兴安盟、吉林省白城市。 本工程总投资约1582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23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 |
(一)电磁环境 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声环境 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生态环境 线路经过生态敏感区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
本工程采取网站和报纸公示、张贴公告、发布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环评信息、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对工程周围106位公众、2个团体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97.2%被调查公众表示支持本工程建设,2.8%被调查公众表示无所谓,无不支持意见。100%被调查团体表示支持本工程建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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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齐南至兴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
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 |
国家电网公司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1)扩建齐南500千伏变电站,站址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本期建设高压电抗器1组,500千伏出线间隔2个等。 (2)扩建兴安500千伏变电站,站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本期建设高压电抗器1组,500千伏出线间隔2个等。 (3)新建齐南至兴安500千伏双回输电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全长约164公里,途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本工程总投资约602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2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7%。 |
(一)电磁环境 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声环境 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生态环境 线路经过生态敏感区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
本工程采取网站和报纸公示、张贴公告、发布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环评信息、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对工程周围82位公众、4个团体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80.5%被调查公众表示支持本工程建设,19.5%被调查公众表示无所谓,无不支持意见。100%被调查团体表示支持本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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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溪洛渡~浙西±800千伏直流工程变动 |
四川省、贵州省、湖南省、江西省、浙江省 |
国家电网公司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溪洛渡至浙西±800千伏直流工程途经四川、贵州、湖南、江西、浙江五省。工程包括:新建±800千伏双龙换流站及其接地极、接地极线路,新建±800千伏浙西换流站及其接地极、接地极线路,新建溪洛渡至浙西±8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约1653公里。 本工程主要变动内容为环境敏感目标的变化,新增的电磁和声环境敏感目标数量超过原数量的30%。根据《输变电工程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属重大变动。 |
(一)电磁环境 严格落实控制合成电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变动周围区域的地面合成电场强度小于30千伏/米,线路临近居民区时地面合成电场强度80%测量值不超过15千伏/米,最大值不超过25千伏/米。确保工程变动周围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声环境 确保工程变动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生态环境 线路经过生态敏感区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
本工程采取网站公示、发布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环评信息、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对工程周围1450位公众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94.90%被调查公众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5.10%被调查公众表示不满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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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淮南至南京至上海1000千伏交流输变电工程变动 |
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 |
国家电网公司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淮南~南京~上海1000千伏交流输变电工程途经安徽、江苏、上海三省(市)。工程包括:新建1000千伏南京变电站(已在锡盟至南京工程环评文件中进行评价并取得批复)、1000千伏泰州变电站、1000千伏苏州变电站,扩建1000千伏淮南变电站、1000千伏上海(沪西)变电站,新建1000千伏淮南~南京~泰州~苏州~上海双回输电线路约754公里(不含长江过江隧道管廊)。 本工程主要变动内容为:新增电磁和声环境敏感目标数量超过原数量的30%,新增穿越1处市级自然保护区。根据《输变电工程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属重大变动。 |
(一)电磁环境 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变动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声环境 确保工程变动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生态环境 线路经过生态敏感区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
本工程采取网站公示、张贴公告、发布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环评信息、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对工程变动周围360位公众、72个团体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对于工程变动环境保护工作,93.1%被调查公众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6.9%被调查公众表示不满意。97.2%被调查团体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2.8%被调查团体表示不满意。 |